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
本站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10 16:35:19 点击量: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为了让学生更好地理解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上,马列教学部张艳玲老师发起了“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的主题活动。
这次活动首先由张老师带领学生共同了解我国的宪法,而后让学生们根据宪法所规定的内容与自身实际相联系,谈一谈如何弘扬宪法精神。在活动中学生积极发言,并认识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
通过此次活动,学生们更深刻地了解了宪法,也认识到遵守宪法与法律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