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课堂辩论 强化法治思维
本站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13 15:06:10 点击量:
在教师讲解《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关于法律部分时,需要学生理解、认识法治思维并养成守法习惯。12月13日上午在对法治思维进行讲解时,马列教学部教师张艳玲为了强化学生的理解,组织2017级播音与主持专业的部分学生开展了一场“情与法”的课堂辩论。
辩论中,正、反两方学生分别发表各自的看法。通过辩论,大部分学生基本赞同法律至上的观点。他们表示在国家或社会的所有规范中,法律是地位最高、效力最广、强制力最大的规范,法律具有不可违抗性,必须遵守。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只要有违法犯罪行为,就要依法追究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思考问题处理问题不应从人情出发,而是从法律规定出发。
这次辩论,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引导学生进行深入思考,增强了教学效果。